有一句古話叫“箏橫為樂,立地成兵”。說的是箏原為一種兵器,豎著可以揮起打人,加上琴弦,撥動時悅耳動聽,于是又放平成了樂器。只是什么東西都可以用來打人,煎鍋也可以是武器的。所以這只是種傳聞,并未得驗證。倒是到了小說三體中,那個納米絲做弦的古箏計劃,真成了地球人手中的武器,開啟了一場殘酷斗爭的序幕。
那古箏的源起到底歸于何處呢?
其實約有下列六說:
一、箏源于瑟說
《樂道類集》第二卷上載:「秦有婉無義 者,以一瑟傳二女,姐妹爭瑟,引破終為兩片,其一片十三弦者為姐分,其一片十二弦者為妹分,秦皇奇之,立號曰箏。」 唐 劉貺大樂令壁記:「箏與瑟正同而弦少,秦人有一瑟而爭,蒙恬中分之,令各取半,因名秦箏然。」 宋 丁度集韻釋箏:「秦人薄義,父子爭瑟而分之,因以為名。箏十二弦,蓋破二十五而為之也。」 上述之歷代典籍中,皆明白地表示了箏與瑟的密切關系。我們知道漢代的箏與瑟的外形,除弦數及大小外,差可視為攣生。同時瑟衰于漢而失于晉,對于箏的記載卻于魏晉南北朝時漸有所增。明 朱載堉《律呂精義》中曰:「瑟只照箏樣最妙,大小雖異,而樣制相同也,首尾廣狹,比箏加一倍可也,上弦設柱,亦與箏同。」 因此,該派學者認為現代的古箏就是瑟的化身,亦即存瑟之制而冠箏之名。對此觀點,亦有學者持反對意見,他們反對的理由,茲分述之:1. 『爭瑟為箏說』是一種荒唐附會之言。蓋『爭瑟成箏』之人,依典籍記載有『父子』、『姐妹』......等的不同,應可看出其不實。2. 不合事物發展規律。蓋事物發展的法則向來都是由少到多,由簡單到復雜,以箏弦演進發展看來,最初五弦,到后來的十二弦、十三弦、十四弦、十五弦、十六弦,及現代的十八弦、二十一弦、二十五弦......等等,無不是隨著歷史的發展與音樂表現的需要來改革的。焉能由復雜到簡單,由多到少地發展,這是不合邏輯的。3. 從字形結構上分析,兩者應屬不同類的樂器。蓋《說文解字注》曰:「琴......凡琴之屬皆以琴。」又曰:「瑟......從琴必聲。」而箏釋又曰:「箏......以竹爭聲。」如果箏確實是由瑟兩分而成,則『箏』字應寫作『爭』才是,卻為何寫成『竹』字頭?這說明箏并非瑟類,而是兩個不同類的樂器,瑟從『琴』,箏從『竹』。4. 從箏與瑟的發聲比較,兩者應屬不同類的樂器。魏 曹植曾這樣說:「秦箏何慷慨,齊瑟和且柔。」箏聲是高急、激昂;而瑟音卻是雍容柔和的,二者應不會是同類的。5. 從定弦比較,箏以五聲音階定弦,相鄰二弦的音程是大二度和小三度;而瑟采用十二平均律定弦,相鄰二弦的音程是小二度。6. 從左右手基本指法觀之,箏的傳統指法是以右手彈弦,左手按弦;而瑟則是左右手均在瑟碼右邊彈弦的。
二、蒙恬造箏說
漢應劭《風俗通》曰:「僅按禮樂記,五弦筑身也。今并 涼二州箏形如瑟,不知誰所改作也,或曰蒙恬所造。」 隋 書樂志曰:「箏十三弦,所謂秦聲,蒙恬所作者也。」 朱駿聲《說文通訓》曰:「古箏五弦,施于竹如筑,秦 蒙恬改為十二弦,因蒙恬改為十二弦,變形如瑟,易竹以木,唐以后加十三弦。」 這種說法并非不足采信,因蒙恬為當時征西域勇將,或許在西域戰爭中獲得這種樂器,加以改造,名之為箏。對此觀點,亦有學者持反對意見,他們反對的理由,茲分述之:1. 典籍中有關蒙恬造箏的記載說法矛盾蓋在蒙恬造十二弦箏或十三弦以前,早就有五弦箏了,豈有再造之理。且史記 李斯諫逐客書中曰:「夫擊甕叩缶,彈箏傅髀,而歌呼嗚鳴快耳者,真秦之聲也。」這段話說明了在李斯之時代,早就有箏了,而李斯與蒙恬是同時代人,但卻比蒙恬早一個時期,足證『蒙恬造箏說』之不實。2. 如果退一步認為蒙恬改箏,亦有可疑之點,蓋蒙恬如在并、涼二州將箏改制成瑟形的十二弦箏,那么為何《風俗通》中只提『形如瑟』,而未述增弦之箏?可見弦并非在箏改制成瑟形時才增加的。另外,像蒙恬那樣有名的人改制,《風俗通》作者應該很容易得知,卻為何說『不知誰所改作』呢?3. 在古代,對于『蒙恬造箏』之說,也是有人反對的。晉 傅玄 《箏賦序》中曰:「世以為蒙恬造箏,今觀其器:上圓似天,下平似地,中空準六合,弦柱十二,擬十二月。設之則四象存,鼓之則五音發,禮合法度,節究哀樂,斯乃仁智之器也,豈亡國之臣所能開思運巧哉、或以為蒙恬所造,非也。」另外,《舊唐書.音樂志》中也稱:「箏本秦聲也,相傳云蒙恬所造,非也。」
三、京房造箏說
《舊唐書.音樂志》中稱:「箏本秦聲也,相傳云蒙恬所造,非也。制與瑟同而弦少。案京房造五音準如,十三弦,此乃箏也。」 此說否定了『蒙恬造箏』之說,但本身也犯了錯誤,因作者把京房造的五音準當作了箏。豈不知京房所造的準,并不是樂器,而是用來校正音律的。《后漢書.律歷志》中曰:「房又曰:『竹聲不可以度調,故作準以定數。準之狀,如瑟,長大而十三弦,隱間九尺,以應黃鐘之律,九寸中央一弦,下有畫分寸,以為六十律,清濁之節。』」由此看來,《舊唐書》編者是在有十三弦箏之后,誤把京房設計創造的五音準,當做了箏,致產生『京房造箏說』的謬誤。
四、箏源于筑說
據東漢應劭《風俗通》中曰:「箏,謹按《禮記.樂記》,五弦筑身也。」 東漢 許慎《說文解字》中曰:「箏、鼓弦 聲樂也,從竹箏聲。」這樂器,據《說文解字》中曰:「筑,以竹曲,五弦之樂也。」 東漢 劉熙《釋名》中曰:「筑,以竹鼓之也,如箏,細項」。北宋 陳賜《樂書》中曰:「筑之為器,大抵類箏。其頸細,其肩圓,以竹鼓之,如擊琴。......品聲按柱,左手捩之,右手箸擊,大同小異。」 由此觀之,早期的箏很可能是由筑演變而來的一種竹制、細項、五弦的彈弦樂器。
五、箏源于古代游牧民族所制之樂器說
此種樂器尺寸不大,弦數不多,便于攜帶,后來流行于秦國(公元二千多年前),即所謂秦箏。據東漢 應劭《風俗通》中曰:「箏五弦,筑身而瑟弦。」(筑身長四尺三寸,項長三寸,圍長四寸五分,頭長七寸五分,闊六寸五分),如以今日尺寸而言,秦箏只有三尺多長,而瑟卻有六尺長,從當時的生活方式是很容易解釋的;漢朝因早就定居黃河流域,過著安定的農業生活,因此大型樂器,像箏、編鐘都逐漸創造出來;而西方、北方各民族因是過著游牧生活,他們的樂器必須是于隨身攜帶,當然不像瑟那般復雜(此說亦否定了『箏源于瑟論』)。且應劭是東漢時代的人,離秦朝不遠,他所說箏的形態,應較可信,可以說仍保留著便于攜帶的體積。至于初期造箏的材料,大概是用大竹管做成的,這可以從『箏』字頭上加竹推斷出來,到了秦朝統一中國,秦箏也推廣到全國各地,不過當時的箏可能經過一番改造;例如感覺到竹的聲音比不上木的聲音,于是『易竹以木』而改用木制的箏。后來又逐漸改變箏的形態,索性摹仿瑟的樣子,使之更精美大方。漢朝的箏,便是如此。
六、西方傳箏說
日人田邊尚雄《東洋音樂史》中曰:「戰國末期處在中國最西部的秦,和西域相接;箏這樂器,就是那時從西方傳來的。」 對此觀點,亦有學者持反對意見,他們認為:如果『西方傳箏說』可信的話;那么,最初的箏,應當和形似于箏而遠古就已存在的瑟頗有差異,才合乎情理。可是后世曰箏曰瑟,除了弦數有多寡和定弦法不同之外,并沒有像琴和箏那樣重大的根本差別--琴無柱,而箏、瑟皆有柱。如果單是一種比瑟的弦數少(箏起初只是五弦)的樂器,就不必等西方傳,然后特稱之為箏,盡可以由秦人之手,以琴為藍本簡易地制造出來了。
關于以上六說,孰是孰非,至今仍無定論,尚有待專家的研究考證。不過從《史記.李斯諫逐客書》(公元前二三七年)中的記載:「夫擊甕叩缶,彈箏博髀,而歌呼嗚鳴,快耳睹,真秦之聲也。鄭衛桑間、韶虞、武象者,異國之樂也。今棄擊甕而就鄭衛,退了單箏而取韶虞,若是者何也?......」我們應可確信箏是秦國的國樂,是在秦朝開始流行的。所以后人說箏本是秦聲(見《隋書》、《舊唐書》)或直接就叫它做『秦箏』了。